
关于征集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通知作者: 时间:2009-07-03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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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人发[2009]61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征集海南省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搭建平台,根据《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和《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琼人社发[2009]18号)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就业见习基地的目的 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帮助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和就业创业的能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同时,开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的绿色通道,积极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就业见习基地的要求 1、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 2、能持续提供不少于20个(中小企业可适当放宽),具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有利于发挥见习毕业生的专业特长,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 3、能按照有关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见习生活条件、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补贴和必要劳动安全条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人员顺利完成见习任务; 4、见习时间为3-12个月; 5、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为见习毕业生出具见习证明(见附件一)。 三、就业见习基地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于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见附件二) 4、 《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见附件三) 5、 见习培训计划和具体流程说明书。 四、就业见习基地授牌 经审查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见附件四)。 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3年。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挂牌。 五、就业见习基地公布 就业见习基地信息将由我局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信息内容包括:就业见习单位(基地)名单、见习岗位名称、见习岗位数量、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届时,离校未就业的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信息网(www.hnbys.net)申报就业见习岗位。 六、见习岗位补贴 见习期结束后,由省财政部门为就业见习基地提供一次性见习岗位补贴,具体标准依据《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琼人社发[2009]18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明魁,冯青山 联系电话:65341724,65351699 传真号码:65311034 电子邮件:wangmingkui@yahoo.com.cn 附件一:见习证明 附件二: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附件三: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附件四:《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牌匾标准 二OO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一 见 习 证 明 兹有 学校 同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特此证明。 (见习单位盖章)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盖章)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附件二: 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注:申请表一式三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三 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