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作职能

对全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和管理.具体为:

指导:
  指导对象有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市县人劳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指  导内容有政策指导.操作指导.信息指导.

服务:
  服务对象有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服务内容有收发供需信息.办理就业  手续.办理人事代理服务 疏通就业渠道.为服务各方牵线搭桥.

管理:
  1.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意见上下达.
  2.审核并派遣毕业生.
  3.管理未就业毕业生挡案.
  4.组织或指导他人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5.为上级部门提供参考资料.提出工作建议.
  6.对省内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