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粮油迁移手续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当地省级日报上申明作废,然后由学校上报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予以补发。
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如何迁移?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按其分配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携带人事档案。 毕业生户口、粮油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粮食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和粮食部门按规定办理,公安、粮食部门按国家分配计划(或就业派遣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粮食关系。
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粮油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粮油关系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粮油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补办《报到证》程序是什么?
毕业生自签发《报到证》之日起一年之内遗失《报到证》,经本人申请、登报申明作废,交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按规定缴纳手续费后可以到原签发部门重新补发《报到证》,并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遗失补发”字样。毕业生就业一年以后遗失《报到证》的,不予补办。按有关规定,由毕业学校和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证明。
毕业生报到时已超过了报到期限怎么办?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毕业生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改派?改派的程序是什么?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